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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他很關註打不起官司的當事人,經常為弱勢群體無償提供法律援助。23年來,他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00餘件,幫助500多名群眾維護合法權益
  □本報記者邢東偉文/圖
  □本報通訊員翟小功
  “作為一名普通的律師,我的肩上沒有銜,但是我的頭上頂著天;我的手中沒有權,但是我的心頭懸著劍。這天,是正義的天!這劍,是法律之劍!當律師就要捍衛法律的尊嚴,就要撐起公平正義的天!”23年來,海南萬理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雁磊踐行自己的執業誓言,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00餘件,幫助500多名群眾維護了合法權益。
  1993年,王雁磊辭職到海南闖盪,作為從農村走出來的大學生,他執業後很關註打不起官司的當事人,經常為弱勢群體無償提供法律援助。
  2009年的一天,一名60多歲老人來到王雁磊辦公室,進門便失聲痛哭:“王律師,我可找到你了,你快幫幫我吧!”只見他的左手只剩下一個大拇指,其餘4根手指像被剁掉一樣齊刷刷地都沒了。
  老人曾是一名船員,2007年船停越南進行保養時,不慎被碾碎4根手指。因沒簽勞動合同,與他實際產生直接和間接雇佣關係的三家公司拒不賠償。於是,他踏上了漫長而艱難的維權之路。然而,經過一次仲裁和三次訟訴,歷時兩年多,最後只判賠了1萬多元的賠償金。
  “合同真那麼重要嗎?難道我的4根斷指,還比不上一張紙能說明問題嗎?”王雁磊的心像灌鉛一樣沉重。
  送走老人已經很晚了。王雁磊連續在辦公室加班5天,他翻閱所有卷宗,查閱每一份材料,仔細熟悉案情。功夫不負苦心人,王雁磊查閱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《關於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案件損害賠償的具體規定》明確,老人的案件不受勞動合同限制,只要有主體、客體和法律事實中任何一項具備涉外因素,均應依法賠償。
  王雁磊將這一司法解釋及精神在庭前和庭審中充分闡述,得到了法官的支持,為老人爭得了11萬元的人身補償金。
  王雁磊說,此案凸顯了弱勢群體的維權困局。他們不懂法,不會用法律防範風險,更別說依法維權。
  2003年,王雁磊代理了當時“全國最大離婚財產分割案”。委托人前夫婚姻期間有外遇,因離婚時隱瞞夫妻共同財產,離婚後拒不支付每年6000多元的撫養費,她和患有先天性疾病女兒生存艱難。後來,她發現前夫持股公司擁有價值13億元巨額財產。她認為自己曾與前夫一起創業,理應得到婚姻期間丈夫的一半收益。但是,她沒有證據。
  “王律師,我現在連給孩子治病的錢都沒有,如何找證據?如果案子打輸了,我也付不起一分錢律師費!”該女士因婚姻不幸、女兒生病、生活艱難,精神幾近崩潰。
  “我們做律師的,不光只為了錢,孩子治病要緊,這些錢先拿去用吧!”王雁磊當即拿出身上所有的8000多元,並承諾免費提供法律援助。
  “律師難,難就難在調查取證上。”王雁磊接連在當地獃了一個多月,某些單位以涉及商業秘密為由,拒絕提供相關證據。經過一年多的努力,王雁磊收集到了300多份證據材料,撰寫了長達8000餘字的代理詞,最終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女方擁有男方持股公司股權的50%。
  此案也推動了最高法關於婚姻法解釋(二)的出台。
  由於優異表現,王雁磊連續10年被評為省級優秀律師、優秀律師事務所主任,2011年獲得“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勞動模範”稱號。
  本報海口9月19日電
  (原標題:王雁磊幫助500餘群眾維護權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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